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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下发2020年预防船舶碰撞公铁两桥工作责任书




,为确保船舶企业安全渡汛,维护下白石公铁两桥和船舶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福安市人们在政府关于印发<防台防洪期间预防船舶碰撞下白石公铁两桥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福安市向船舶企业下发了2020年预防船舶碰撞公铁两桥工作责任书,全力要求抓好预防预防船舶碰撞公铁两桥工作,确保下白石公铁两桥和船舶及人员的安全。
  《责任书》提出要把预防预防船舶碰撞公铁两桥工作列为船舶企业生产经营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确定具体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保持指挥渠道和信息渠道畅通;严格实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制,明确企业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经理(厂长)为具体责任人,并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保障防台防洪期间预防船舶碰撞公铁两桥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制定完善企业《预防船舶碰撞公铁两桥工作预案》和《防台防洪工作预案》,积极支持和参加各级政府及部门组织的船舶防台、防洪、防撞演练,定期组织企业员工开展防台、防洪、防撞、抢险、救生、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和演练,熟练掌握船舶防台防洪、防撞技术,增强船舶防台防洪期间的船舶防撞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日常时,非特别需要不准在下白石公铁两桥上下游1海里范围内停泊船舶。对岸上、船台上的在建、在修船舶,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落实焊固,缆固措施,避免倾倒、滑动引发事故;在两桥上下游1海里范围内的企业必须落实相应马力的拖轮,备足油料,配足人员和救生设备,就近靠泊待命,发现险情立即报告。

《责任书》明确提出预防船舶碰撞公铁大桥,事关国家交通动脉的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要求企业予以高度重视,并按要求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下白石公铁两桥和船舶及人员的安全。

(王平发)

2020-05-19 10: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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